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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事檢驗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設立,應由直轄市及七個以上之縣(市)醫事檢驗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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