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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依本法第四條規定請領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考試院頒發之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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