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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救護直昇機執行空中緊急救護,以送至就近區域之北部、中部、南部或東部救護區之適當醫院為之。
但病人病情特殊,須送至其他救護區之適當醫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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