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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空中救護,其範圍如下:一、空中緊急救護:緊急傷病患到院前之現場與送醫之緊急救護。
二、空中轉診:離島、偏遠地區醫院重大傷病患之轉診。
三、移植器官之緊急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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