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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至第七款所定機關(構)或公益團體(以下稱團體)。
但設置軍用救護車之軍事機關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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