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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管理辦法(941124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接骨技術員應持憑登記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從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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