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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四款意願人,應符合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領有全民健康保險憑證。
本法第三條第六款所稱病人,指前項意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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