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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喪葬費補助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其喪葬費之補助標準如下:一、捐贈眼角膜者,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二、捐贈前款以外之器官或捐贈多重器官者,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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