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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活腎交換移植手術經醫倫會審查通過者,醫院應將審查通過之文件、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傳輸至本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專責機構(以下簡稱專責機構)建置之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以下簡稱登錄系統),進行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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