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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但非本署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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