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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財務報表包括下列各種:一、資產負債表。
(附表一)二、營運活動表。
(附表二)三、現金流量表。
(附表三)四、功能別費用表。
(附表四)前項各款報表應予必要之附註,並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第一項之財務報表應由董事長、執行長或與執行長職位相當之人及主辦會計逐頁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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