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主管機關對經辦之生產事故救濟事件,應進行統計分析,每年公布結果。
前項公布之方式,應至少包含醫療機構層級別、區域別及性別之案件分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