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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生產事故救濟款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受領生產事故之救濟給付,免納所得稅及遺產稅,亦不得為執行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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