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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前條審查會會議之議決方式,以多數決為原則;以投票方式表決時,應記錄其正、反等表決情形。
未出席會議之委員,不得參與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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