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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以下簡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研究機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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