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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人體研究應尊重研究對象之自主權,確保研究進行之風險與利益相平衡,對研究對象侵害最小,並兼顧研究負擔與成果之公平分配,以保障研究對象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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