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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生物資料庫中之生物檢體除其衍生物外,不得輸出至境外。
生物資料庫中資料之國際傳輸及前項衍生物之輸出,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生物資料庫提供第三人使用時,應於其使用合約中載明前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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