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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採集、處理、儲存或使用生物檢體之人員,不得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參與者之秘密或其他個人資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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