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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防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60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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