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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保護被害人權益及隱私。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三、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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