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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被害人、被害人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指派社工人員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陪同被害人在場,除顯無必要者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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