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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陪同被害人到場陳述意見時,應恪遵專業倫理,並注意維護被害人之權益。
依本法第十五條之一規定在場協助詢(訊)問之專業人士,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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