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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每半年邀集當地社政、教育、衛生、勞政、檢察、警察、移民及新聞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一次。
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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