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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及前條規定應辦理之事項,必要時,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或團體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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