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護理機構之設置或擴充經許可後,其設置或擴充地點、床數有變更者,應重新申請許可;私立護理機構負責人變更者,亦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