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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護理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護理機構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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