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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訓練醫院應將訓練期間專師名單登錄造冊,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登錄內容,包括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理師證書字號、專師訓練科別、訓練起迄時間及執業年資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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