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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就申請交通費補助案件之審核程序如下:一、收件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核,並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不予補助者,應載明理由。
二、核定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補助款之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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