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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申請人、鑑定機構人員、鑑定人員及其他專業團隊人員,對於身心障礙鑑定,不得有虛偽不實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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