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或領取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核發之補助款,應追回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