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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筆試採申論式試題為原則,中文命題,時間為三小時;其內容範圍如下:一、專科社會工作通論。
二、各專科進階社會工作實務。
筆試試題專有名詞部分,得使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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