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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救助機構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經獎勵之社會救助機構,得優先受邀參加獎勵性活動及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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