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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災區低收入戶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本貸款利息補貼後,應通知申請人,並副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核貸之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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