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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紀錄冊為志工服務之總登錄,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定之,並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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