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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申請減領保險給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申請減領期間,應自其領取之保險給付扣除申請之減領金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申請後不得請求補發減領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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