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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應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
未檢附者,保險人應限期令其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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