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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保險人得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門,就其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分別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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