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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議主席,由保險人指派高階主管人員一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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