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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因故未能及時繳驗保險憑證或身分證件之保險對象,除應先行提供其醫療服務外,並應留存繳費、退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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