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