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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調閱與查詢及訪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訪查得視需要,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陪同、現場錄音、照相、錄影或調閱、複製第二條規定之文件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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