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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申請人經保險人核准申貸之款項,應由本基金直接撥付保險人,以償付申請人積欠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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