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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保險對象向保險人申請健保卡時,應依規定繳交工本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費用:一、申請首張健保卡。
二、健保卡之基本資料,因保險人印製錯誤,或非人為造成卡體與晶片之彎折、刮壓裂痕、凹凸變形、晶片脫落、變色或磨損,致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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