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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欠費分期繳納之期限不得逾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之請求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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