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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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