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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任師(一)級職務六年以上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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