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藥品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藥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二、藥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證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證之核發、換發、補發。三、藥品安全監視、評估及業者輔導。四、藥品人體試驗之審查及監督。五、罕見疾病及特殊緊急需要藥品之管理。六、其他有關藥品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