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食品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食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文件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文件之核發、換發、補發。三、新穎性食品之安全評估。四、食品生產流程管理之規劃及政策推動。五、食品營養成分分析、食品標示之管理。六、食品業、餐飲業衛生管理、政策與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輔導。七、其他有關食品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