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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精神科門診、急診、全日與日間住院及社區病人之診療。
二、精神醫學、心理衛生與人類行為學之臨床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精神科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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