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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之訓練課程包含共同科目及專業技術科目,其訓練課程內容如下:一、農藥相關法規。
二、植物保護相關事項。
三、農藥種類及相關知識。
四、農藥使用技術。
前項農藥代噴技術人員之訓練總時數不得少於二十四小時,且共同科目不得少於八小時,專業技術科目不得少於十六小時。
參加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者,應自行負擔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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